从环境保护部获悉,经国务院同意,环保部、国家质检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印发 《水泥玻璃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督查方案》,将于2月12日至22日,组织开展水泥、玻璃行业专项督查,对落后产能进行清理整顿。
本次督查将分为8个组,对全国31个省(区、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相关情况进行专项督查。督查重点一是《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》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》,以及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出台的水泥、玻璃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政策落实情况;二是使用 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年本)(修正)》淘汰类工艺技术与装备的产能关停退出情况;三是利用法律手段倒逼水泥、玻璃行业落后产能退出情况;四是水泥、玻璃行业环保政策标准执行情况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