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市)区经信委(经促局)、开发区经贸局,各相关企业:
现将《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7年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的通知》(皖经信装备函〔2017〕825号)转发给你们。请各县(市)区经信部门严格对照申报条件,择优推荐,并于6月12日上午11点前将推荐文件以及汇总后的企业申报材料(一式1份及电子版)报至市经信委信息产业推进处。电话:63538782
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2017年6月8日
附件:关于开展2017年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的通知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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