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 根据《关于开展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科高秘〔2017〕314号)、《关于发布拟奖励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皖高企认〔2017〕2号)通知精神,现将合肥市辖区内企业奖励申报工作明确如下: 一、申报对象 省高企认定办《关于发布拟奖励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皖高企认〔2017〕2号)中属于合肥市的高新技术企业。 二、申报材料 1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申请表; 2、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; 3、企业登陆安徽省科技厅网站“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(新)”,注册后点击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申报,填写申请书并网上提交。 三、报送安排 因审核会签需要,企业务必于2017年6月27日前完成网上注册申报,并报送纸质材料。纸质材料包括(1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申请表;2、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,加盖企业公章),装订成册一式1份交市科技局高新处。 地址:合肥市政务服务中心B座616室 联系人:徐中林 电话:63538653 附件: 1、《关于开展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》 2、《关于发布拟奖励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》 关于开展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、宿松县科技局: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《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》(皖政[2017]52号)文件精神,根据省科技厅、省财政厅《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对象及奖励内容 根据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, 2016年在我省当年首次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,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,省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。奖励资金用于奖励企业研发团队。 二、申报材料 1、市科技局、财政局、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合推荐文件; 2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申请表(见附件); 3、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。 三、申报程序 1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(简称省高企认定办)根据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价情况,提出建议申报企业名单,各市科技局组织建议申报名单中的企业申报。 2、企业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网站“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(新)”,注册后点击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申报,2017年6月29日17时前填写申请书并网上提交,与附件材料一并报市科技局。 3、各市科技局牵头,联合财政、国税、地税对申报企业情况审核推荐,由市科技局将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1份7月4日前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。 联系电话: 申报咨询: 省科技开发中心:0551-65370029; 省科技厅高新处 :0551-62653528 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:0551-62999803 网络服务咨询: 省科技网络中心:0551-62654951 附件: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申请表 安徽省科技厅 2017年6月21日 附件: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申请表 填表日期: 单位:万元 企业名称(全称) |
| 高企证书号码 |
| 单位所处行政区域 | 市 | 县(区) | 企业所得税征管机构 |
| 是否三证合一 | □ 是 |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|
| □ 否 | 组织机构代码 |
| 联系人 |
| 电子邮箱 |
| 手机号 |
| 通讯地址 |
| 省奖励资金拨付所属财政局 (尽可能细化到县、区财政局) |
| 技术领域 |
| 申请时拥有有效知识产权数量(件) | Ⅰ类 |
| Ⅱ类 |
| 人力资源 情况(人) | 职工总数 |
| 科技人员数 |
| 上年销售收入 |
| 上年研发投入 |
| 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收入 |
| 上年净资产 |
| 上年利润总额 |
| 上年认定后截止目前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、 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| □是 □否 | 省奖励经费拟使用方式 |
| 企业法定代表人(签字): 企业公章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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