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:合肥市专精特新企业为例: 1、推荐目的:一、形成经济增长点。加快培育一批生产专业化、技术高新话、产品特色和产业体系;二、确定重点扶持对象。 2、条件:(1)上年度销售收入1000万以上; (2)企业拥有知识产权1项以上,并在生产中应用; (3)在技术、市场、质量、收益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。 (4)企业主业突出,产品市场前景良好。经济效益显著,主导产品达到销售收入一半以上。 3、申报方式:以上材料由各市县(市)区、开发区经信委部门初核,汇总后统一推荐上报。 4、奖励政策:根据《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“1+3+5”政策体系的通知》(合政〔2016〕35号),对新认定为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“专精特新”小微企业,分别给予80万、40万元、20万元一次性奖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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